本细则下的服务内容、服务享受周期将根据您所购车辆相关购车权益以及服务权益而定,详情参见您所购车辆附随的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
1.服务范围
当领克车辆发生故障而无法行驶时,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克汽车”)将在车辆使用寿命周期内,根据本细则的条款与条件为您提供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内的道路救援服务。道路救援服务的具体服务方式详见本细则下文第2条之规定。
从车辆首次交付之日起,在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整车包修期期限内(时间或里程以先到者为准),提供不限公里数的免费救援服务;超过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整车包修期期限之后,提供救援里程100KM(领克中心至施救地单程距离)内的免费服务,救援里程超过100KM (领克中心至施救地单程距离)的部分,您需要支付费用(费用标准详情垂询领克汽车客服)。
领克道路救援服务由领克中心、领克汽车指定第三方(以下称“服务商”)提供。因领克中心、服务商原因导致被救援领克车辆遭受损失的,由领克中心、服务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领克汽车将协助处理。
2.服务方式
无论您的爱车在家中或路上出现故障而不能继续安全行驶,紧急道路救援都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精心照顾好您的爱车,如果领克中心/服务商认为车辆可以在路旁及时修理,该方式会被首先考虑。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a) 现场小修,即较为简单的且可以现场解决的机械故障,如果您的爱车遇到了一些小的故障,领克中心/服务商会为您提供救援服务,尽可能当场解决问题,让您的爱车可以再次正常行驶。
(b) 搭电服务,即如果电瓶出现问题影响您的车辆正常启动时,领克中心/服务商会提供“搭电”服务,为您启动汽车。
(c) 换胎服务,即领克中心/服务商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选择更换备用轮胎(爆胎/扎胎)服务。
(d) 拖车服务,即如果您的爱车因为机械或电子故障抛锚等质量问题导致不能继续安全行驶时,领克中心/服务商会派出专用拖车将您的爱车运送到最近的领克中心处以妥善解决问题。
(e) 困境救援服务,即困境救援分以下两种类型:
①一般困境救援——车辆陷入路井、路沟、泥泞道路或水坑等无法自行脱困;领克中心/服务商会派出专业人员协助您脱离困境。
②特殊困境救援——整车侧翻、坠落悬崖、发生翻车、掉落山谷、翻出车道、整车摔入大水沟、撞入大车底盘等须动用起重机、吊车等大型处理机具的困境救援。
(f) 上门补胎服务,即当车辆发生轮胎故障时,经救援人员到达救援点后(需判断是否可以采取补胎方式解决)协助您完成轮胎委外修补的服务。
(g) 特殊地理位置救援服务,即在某些特定条件下,需要遵循高速公路、隧道、桥梁等管理法规,救援车辆无法到达您的身边;领克汽车或领克中心会引导您联系当地交警或政府指定的拖车服务商,将车辆拖至准许救援人员到达的地点。
3.服务费用
在领克车主及领克车辆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道路救援服务的情况下,领克汽车将承担以下提供道路救援服务的费用:
(a) 从车辆首次交付之日起,在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整车包修期期限内(时间或里程以先到者为准),领克汽车将承担在道路救援服务过程中领克中心/服务商提供本细则第2条(a)(b)(c)(d)所规定的救援服务产生的费用(因领克中心/服务商原因导致您及您的领克车辆受损产生的费用除外);超过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整车包修期期限之后,提供救援里程100KM(领克中心至施救地单程距离)内的免费服务,救援里程超过100KM (领克中心至施救地单程距离)的部分,费用由领克车主或领克车辆驾驶人承担。
(b)当发生本细则第2条(e)(f)(g)所规定的需要困境救援服务、上门补胎服务、特殊地理位置救援服务的情形时,此等费用由领克车主或领克车辆驾驶人承担。
4.例外情况
如果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领克汽车/领克中心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提供现场救援服务。
(a) 不足以影响驾驶安全的轻度故障
1) 燃油表故障;
2) 不能开启后备箱;
3) 前/后除雾器不工作;
4) 喇叭不工作;
5) 门外后视镜损坏但不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6) 车内后视镜损坏但不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7) 油箱盖损坏或有故障,但车内还有燃油而且燃油箱里面的燃油足够车辆驾驶到最近的领克中心;
8) 天窗不能开启;
9) 天窗不能关闭,但天气晴朗而且车辆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10) 座椅调节功能故障,但车辆可以安全驾驶;
11) 乘客座椅安全带故障,但车内没有乘客;
12) 在晴朗天气时前/后挡雨刮器失灵;
13)领克汽车/领克中心经评估后认为不符合提供现场救援服务的其他情形。
(b) 不属于本细则服务的范围
1)车辆参与赛车、拉力赛、速度或耐久性测试以及在非官方道路上驾驶;
2)由于战争、暴乱、叛乱、政治示威、抢劫、罢工、军事或反恐行动,地震、气候反常和大气现象造成的灾害,核裂变现象以及人工操作原子粒子加速引起的辐射等不可抗力;
3)因故意损坏,破坏或者参与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故障;
4) 车辆的抛锚是直接或间接的因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介入引起的;
5) 车辆的操作违反该车使用说明而引起的损坏;
6) 车辆故障后引发的任何相关费用或财产损失;
7) 车辆未保持在适合道路上行驶的状况或者未根据领克品牌的建议保养车辆;
8) 车辆用于出租车或租赁等非家用汽车用途;
9) 车辆用于试乘、试驾用途;
10) 任何不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问题;
11) 非车辆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
12) 当车辆的驾驶人员处于下列任一情况者:
① 处于醉酒状态中,如果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则视为醉酒;
② 当车辆驾驶人员处于毒品、毒物、非处方的麻醉剂等的影响下;
③ 不具备车辆类别应有的驾驶证或相应证件,或驾驶证等证件因违规而被吊销或吊扣的。
13) 因领克车主或领克车主委托的驾驶人员违法、违规,而导致超员、运载物品或动物的重量、乘载或安排方式上违法、违规;
14) 当车辆不具备应有的文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检验及强制性保险等)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车辆;
15) 当车辆运载碳氢燃料、易燃易爆或有毒矿物质或其它物料造成损失的;
16)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车辆保险公司已经提供救援服务,领克汽车/领克中心不再重复提供。
5.其他约定
(a) 本道路救援服务权益细则自享有道路救援权益的领克车辆交付至领克车主后,立即生效。如本细则有任何未尽事宜,领克汽车将参照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或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处理。如本细则有任何更新,应以领克汽车不时更新并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b) 对于任何由不可抗力导致本细则服务不能按规定条款提供的情况,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权力机关或附属于它的任何政党分支,或部门、或管理机构、或任何法院或执法机构的命令、任何从事颠覆或阴谋破坏活动人的行为、罢工、禁运,由于任何上述原因所导致的延误或其他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
(c) 在遭遇到如洪水和强烈雷电等恶劣天气而又缺少必要的外部资源的情况下,有些操作可能无法进行,必须等到天气好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当务之急是确保将您送到安全的地点,然后我们可能在天气情况改善以后才可以实施救援服务。
(d) 我们保留独自更改紧急道路救援计划的权益项目、价格、条款和条件的权利,我们会及时通过官网、APP发布变更信息。
若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拨打4006010101与领克汽车联系。
*除领克03++全系、领克03+Cyan外,其它车型均可选购本权益,具体以用户选购方案而定。